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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東方市2024年跨校競聘113名中小學教師工作公告(1號)

來源:東方市教育局 日期:2024-08-22 瀏覽

  根據(jù)《東方市中小學教師“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方案》和《東方市深化基層教育專業(yè)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方案》文件精神,為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對教師的需求,合理優(yōu)化配置教師資源,結合我市教育系統(tǒng)工作實際,現(xiàn)將東方市2024年中小學教師跨校競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跨校競聘崗位計劃

  本次跨校競聘學科崗位共113個,其中小學53個、初中60個,詳見《東方市2024年中小學教師跨校競聘工作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跨校競聘對象及條件

  (一)競聘對象

  1.全市公辦學校小學、初中學段在編在崗教師。

  2.教研訓中心、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幼兒園教師具有小學、初中相應教師資格證可報名對應崗位。

  (二)競聘崗位

  本次競聘崗位為全市公辦學校小學學段、初中學段學校部分學科。

  (三)競聘基本條件

  1.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等法律法規(guī)。

  2.從市外調入我市的教師需在現(xiàn)單位工作滿3年;我市在編在崗教師需在本單位工作滿6年(外市縣調入從納入東方市編制時間計算,特崗教師從服務期時間開始計算,市定公費師范生從開始上崗時間計算)。

  3.競聘小學學段需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需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符合競聘學段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4.近五年(2019-2024學年度)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具備能正常履行工作的身體條件;

  6.競聘到城區(qū)學校的教師,如競聘單位相應崗位專業(yè)技術職務沒有空缺,將聘用到低于原聘崗位的空缺崗位。競聘到鄉(xiāng)鎮(zhèn)學校的教師,原則上保留原崗位等級。

  7.以基層教師身份申請購買東方市安居房且簽訂購房合同人員在基層學校服務不滿5年的不能申請本次跨校競聘。

  三、跨校競聘方式及程序

  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核及業(yè)績評審、選崗、聘用等五個環(huán)節(jié)。

  (一)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位競聘人員限報一個學科段一個學科崗位)。

  1.時間:2024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地點:東方市教育局人事室(205室)

  3.報名須攜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驗原件,復印件由市教育局留存)

  (1)東方市2024年中小學教師跨校競聘報名表(見附件2);

  (2)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或年度考核情況證明(見附件3)原件;

  (3)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職稱資格證書和聘任證原件及復印件;

  (8)學校領導職務任職相關文件材料;

  (9)對照附件4:《東方市2024年中小學教師跨校競聘崗位業(yè)績評審材料評分表》提交業(yè)績評分材料。

  (二)資格審查

  由市教育局組織,資格審查貫穿整個競聘工作過程,請競聘人員務必按照競聘方案的要求競聘,如競聘人員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參加競聘的,一經查實,取消競聘人員競聘資格,其責任由競聘人員自負,并視情節(jié)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資格審查通過的,進入面試考核。

  (三)面試考核及業(yè)績評審

  面試時間:2024年8月26日-27日。

  地點:東方市內。(具體地點后續(xù)通知)。

  考核采取面試、業(yè)績材料評審兩部分組成,邀請有關專家考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50%+業(yè)績材料評審成績*50%。面試方式主要為課堂教學和答辯環(huán)節(jié),按不同學科崗位分組,現(xiàn)場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備課時間30分鐘,課堂教學和答辯時間15分鐘,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按50%計入綜合成績。面試合格的教師入圍業(yè)績材料評審環(huán)節(jié),由專家組對教師提交的業(yè)績材料進行集中評審(清單見附件),業(yè)績材料評分滿分100分,按50%計入綜合成績。

  (四)選崗

  經審查合格,以競聘崗位中各學段職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崗,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時,以面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選崗,面試成績再相同的,由抽簽確定順序選崗,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由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

  (五)聘用

  選用人員上崗前應參加學校組織的崗前培訓及校本培訓。由市教育局安排辦理人事調動及工資轉移事宜,工資按照有關政策發(fā)放。

  四、相關要求

  (一)競聘人員一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直至整個公開競聘過程結束,不得放棄。

  (二)審查工作貫穿于此次公開競聘的全過程,公開競聘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法、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或競聘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競聘人員須留下有效聯(lián)系方式,并及時了解競聘工作的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若因競聘人員不及時查詢信息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競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咨詢、監(jiān)督及其他

  本次公開選用全程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市教育局監(jiān)督電話:0898-25501156。

  六、本方案由東方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東方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0日